主旨:公布本校「口腔醫學院教師臨床教學授課時數核計細則」修正後全條文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本細則經112531日口腔醫學院111學年度11次院務會議112726111學年度第4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。

二、條文內容張貼於本校法規資料庫(http://lawdb.kmu.edu.tw),請各單位自行檢索下載使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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