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
全英語授課課程(EMI)教學補助方案
一、 鼓勵目的
高雄醫學大學口腔醫學院(以下簡稱本院)為促進國際化,提升學生英語能力,鼓勵本校教師以全英語教學方式開授課程,特訂定本方案。
二、 鼓勵對象
參與本院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之本校專任教師、專案教師及臨床教師(不含外籍教師)所開設之「講授類」全英語授課課程(含線上模組課程)。
三、 補助方式
(一) 每名授課教師每小時補助新台幣2,500元,至多補助新台幣12,500元業務費。
(二) 每名PBL、TBL與OSCE教案撰寫教師,根據該教案之實際上課時數進行補助,每小時補助新台幣2,500元,至多補助新台幣12,500元業務費。
(三) 實驗課程主要為學生動手操作之課程,故僅補助講授實驗原理之時數與該名授課教師。若為二小時實驗課程,補助時數至多一小時。
四、 申請期間
五、 所稱之「全英語授課」係指教師所開授課內容全程以英語教學方式授課,且經本校各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為EMI課程者,其方式包括使用英語教材、講授、討論及成績評量等,皆採英語方式為之。惟通識教育英語文課程(含大一英文、進階英文、進修英文)、體育課程、服務學習、個別指導課程(含研究指導、專題製作、專題研究、專題討論、論文等)、實習、演說性質課程、在職專班課程、全程以學生報告為主課程,及修課學生全部為境外生之課程不適用之。
六、 申請作業
(一) 申請補助教師應於開課當學期,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,並填具「全英語授課教師補助申請表」(附表一)及「教師補助經費預算表」(附表二)。
(二) 為維護全英語授課課程教學品質,獲補助之教師應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需繳交以下資料供備查:
1. 全英語授課課程成果報告(附表三)。
2. 至少一週之課程完整錄製影像(如:evercam)以供觀課學習及審查;教案撰寫老師則繳交撰寫教案。
(三) 申請補助教師需於開課當學年結束前提出核銷申請。
七、 經費來源
由本院教育部「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」支應,補助金額得依申請人數及每學年度計畫預算酌予調整。經費之核銷應符合本校會計作業規定及相關法令規章。
八、 審查程序
由本院EMI教師獎勵小組進行審查,申請案依審查結果及計畫預算額度,公告核定結果。
九、 其他事項
本方案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及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。
附表二 教師補助經費預算表